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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侵權 判賠彭文正200萬

        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彭文正與104人力銀行的專利侵權訴訟案,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彭文正勝訴,104人力銀行必須給付200萬元的損害賠償金,並要求不得再製造、販賣及使用「104 線上問卷調查服務」。全案還可再上訴。

        一零四資訊昨(17)日表示:「遺憾、無法理解」,將會再繼續上訴。旗下的104市調網,是針對使用者進行免費市調,完全沒有營利收入,再者,彭文正方面雖有專利,但並未提出專業第三者機構的鑑定報告,顯然不盡公正。

       該判決指出,彭文正研發網路問卷調查系統,並在895 26日申請發明專利,範圍共有四項,第一項為獨立項,其餘為附屬項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90年核准專利證書第207448號「網際網路資訊蒐集方法及裝置」專利,專利期間自911121日起至109 5 25日止。

        彭文正的發明專利,包括三個部份「問卷產生裝置」,提供使用者製作問卷,並可根據使用者指令,自動產生問卷內容及答卷資料格式,並能儲存答詢者的相關資料;「問卷接收裝置」,針對回收問卷,分析答詢者的所屬族群,並且對回收答卷內容進行自動處理以及提供使用者進行線上查詢;「通信介面」,則來連結網際網路資訊蒐集裝置與網際網路。

       彭文正認為,104人力銀行提供的線上問卷調查服務使用其專利,不管是「文義範圍」或「均等範圍」均涉嫌侵害專利權,於是發函告知104人力銀行洽商專利授權事宜,但104人力銀行卻置之不理,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。

        法官指出,一零四所提證據資料無法證明彭文正的專利不具新穎性及進步性,104線上問卷調查服務的技術內容,所有技術特徵均符合彭文正的專利申請範圍的文義讀取,104線上問卷調查服務構成專利侵權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法官認為,創辦人楊基寬身為104人力銀行的負責人,該公司因執行業務侵害他人權利,依公司法第規定,應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,儘管楊宣稱公司業務項目繁多,不可能諸事親躬,但其既有拓展公司業務項目及範圍的企圖與能力,本應就各項業務的執行善盡其督導之責,「否則公司業務愈多,負責人的責任愈輕」,因此判決公一零四公司及楊基寬應連帶給付200 萬元損害賠償。

2010/08/18 經濟日報
新聞訊息
104侵權 判賠彭文正200萬

        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彭文正與104人力銀行的專利侵權訴訟案,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彭文正勝訴,104人力銀行必須給付200萬元的損害賠償金,並要求不得再製造、販賣及使用「104 線上問卷調查服務」。全案還可再上訴。

        一零四資訊昨(17)日表示:「遺憾、無法理解」,將會再繼續上訴。旗下的104市調網,是針對使用者進行免費市調,完全沒有營利收入,再者,彭文正方面雖有專利,但並未提出專業第三者機構的鑑定報告,顯然不盡公正。

       該判決指出,彭文正研發網路問卷調查系統,並在895 26日申請發明專利,範圍共有四項,第一項為獨立項,其餘為附屬項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90年核准專利證書第207448號「網際網路資訊蒐集方法及裝置」專利,專利期間自911121日起至109 5 25日止。

        彭文正的發明專利,包括三個部份「問卷產生裝置」,提供使用者製作問卷,並可根據使用者指令,自動產生問卷內容及答卷資料格式,並能儲存答詢者的相關資料;「問卷接收裝置」,針對回收問卷,分析答詢者的所屬族群,並且對回收答卷內容進行自動處理以及提供使用者進行線上查詢;「通信介面」,則來連結網際網路資訊蒐集裝置與網際網路。

       彭文正認為,104人力銀行提供的線上問卷調查服務使用其專利,不管是「文義範圍」或「均等範圍」均涉嫌侵害專利權,於是發函告知104人力銀行洽商專利授權事宜,但104人力銀行卻置之不理,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。

        法官指出,一零四所提證據資料無法證明彭文正的專利不具新穎性及進步性,104線上問卷調查服務的技術內容,所有技術特徵均符合彭文正的專利申請範圍的文義讀取,104線上問卷調查服務構成專利侵權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法官認為,創辦人楊基寬身為104人力銀行的負責人,該公司因執行業務侵害他人權利,依公司法第規定,應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,儘管楊宣稱公司業務項目繁多,不可能諸事親躬,但其既有拓展公司業務項目及範圍的企圖與能力,本應就各項業務的執行善盡其督導之責,「否則公司業務愈多,負責人的責任愈輕」,因此判決公一零四公司及楊基寬應連帶給付200 萬元損害賠償。

2010/08/18 經濟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