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執委會調查官員昨(13)日來台,預計今(14)日起與經濟部、國碩、電電公會等單位會商,了解我國在飛利浦CD-R光碟片專利權強制授權案,有無違反世界貿易組織(WTO)「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(TRIPS)」規範之處,歐盟執委會預計在6、7月提出相關調查報告。
經濟部官員指出,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調查報告,如果認定我國專利法強制授權審查機制違反TRIPS規範,歐盟應會要求我國修法,若不能就此達成協議,則應循WTO爭端機制,協商解決此一問題。
光碟製造廠商國碩公司與光碟片專利權人飛利浦公司,因光碟片權利金談不攏,國碩公司援引專利法第76條第1項規定,「曾以合理的商業條件,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」為由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強制授權,智慧局並於2004年7月核准其申請。
飛利浦公司對此不服,與行政部門展開長期行政訴訟,並在今年元月一狀告到歐盟執委會,指控我國政府的強制授權審查機制,違反TRIPS第31條規定,該公司認為,授權談判應屬商業行為,政府以公權力介入強制授權,並不恰當。
飛利浦並主張,我國政府核准國碩強制授權的申請,不僅損及該公司的商業利益,也可能影響其他歐商在台利益。
歐盟執委會審查此案後,認為「表面上」飛利浦提出的理由及證據有理,因而接受了飛利浦的申請,對我國展開調查。
歐盟調查官員此次來台,即是針對當初我國政府作出強制授權決定的時空背景及依據理由,實地訪談。
飛利浦公司在向歐盟提出指控前,就國碩申請的「強制授權」案,一方面提起行政訴訟,現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;另一方面,則以國碩違反強制授權範圍「限於境內實施」附帶條件,向智慧局申請廢止強制授權,智慧局亦為此召開兩次審查委員會,並要求飛利浦及國碩提出說明。
行政訴訟戰還在處理中,國碩公司卻已於日前以生產基地轉往泰國,將自
歐盟執委會調查官員昨(13)日來台,預計今(14)日起與經濟部、國碩、電電公會等單位會商,了解我國在飛利浦CD-R光碟片專利權強制授權案,有無違反世界貿易組織(WTO)「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(TRIPS)」規範之處,歐盟執委會預計在6、7月提出相關調查報告。
經濟部官員指出,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調查報告,如果認定我國專利法強制授權審查機制違反TRIPS規範,歐盟應會要求我國修法,若不能就此達成協議,則應循WTO爭端機制,協商解決此一問題。
光碟製造廠商國碩公司與光碟片專利權人飛利浦公司,因光碟片權利金談不攏,國碩公司援引專利法第76條第1項規定,「曾以合理的商業條件,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」為由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強制授權,智慧局並於2004年7月核准其申請。
飛利浦公司對此不服,與行政部門展開長期行政訴訟,並在今年元月一狀告到歐盟執委會,指控我國政府的強制授權審查機制,違反TRIPS第31條規定,該公司認為,授權談判應屬商業行為,政府以公權力介入強制授權,並不恰當。
飛利浦並主張,我國政府核准國碩強制授權的申請,不僅損及該公司的商業利益,也可能影響其他歐商在台利益。
歐盟執委會審查此案後,認為「表面上」飛利浦提出的理由及證據有理,因而接受了飛利浦的申請,對我國展開調查。
歐盟調查官員此次來台,即是針對當初我國政府作出強制授權決定的時空背景及依據理由,實地訪談。
飛利浦公司在向歐盟提出指控前,就國碩申請的「強制授權」案,一方面提起行政訴訟,現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;另一方面,則以國碩違反強制授權範圍「限於境內實施」附帶條件,向智慧局申請廢止強制授權,智慧局亦為此召開兩次審查委員會,並要求飛利浦及國碩提出說明。
行政訴訟戰還在處理中,國碩公司卻已於日前以生產基地轉往泰國,將自